关于认真学习《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4-28 04:11 浏览人数: 发表者:教务办  

各教学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教育部编制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制度,确保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求,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学院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教务办

2016年4月2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