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发表日期:2015-01-07 01:10 浏览人数: 发表者:教务办  

关于参评人员把握好3-5分钟述职内容的提示

各位相关教师:

您的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已在学院网页公示,您所完成的“业绩数量”已经非常清晰。请您在述职时尽可能围绕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的质量进行叙述,如:您讲的课程的考试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等;您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与本人所从事教学工作的紧密程度和实践应用;您编写的教材什么时间开始在本专业使用;您指导的哪届哪名学生获什么样奖励;您完成的教改项目和你的专业和教学的联系;您发表的核心论文及你承担的科研项目与你专业上的联系。

述职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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