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12-03 02:07 浏览人数: 发表者:教务办  

关于进行2016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届全日制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拍照时间:2015年12月17日(周四)下午13:00开始

二、拍照地点:基础楼211教室

三、注意事项:

1.由于新华图片社取消机读卡信息填报,要求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身份信息,无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无法参加本次拍摄

2.核对“吉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上个人信息,为确保学生基本情况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在其内容准确无误后,本人签字。学院图像采集结束后将登记表交教务办现场工作人员留存,后续以登记表为准发放本次拍摄的照片。

3.拍摄严格要求以班级为单位、按“吉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上的学号顺序来登记学生图像采集信息,凡拍摄过程中串拍的学生,收不到采集照片由本人负责

4.通知2016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非2016届的学生一律不参加拍摄。

四、依据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调整为按每人20元收取,拍摄费用由学院统一收取,在本学院学生拍摄完毕后按拍摄人数交给现场的新华社工作人员。

五、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如有不核对网上信息的学生,事后有任何问题由本人承担

六、补拍事宜:

对于因故不能参加此次拍摄的2016届毕业生,按以下要求参加补拍。

1.补拍时间:2016年5月每周五下午14:00-16:00。

2.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负责人:高崇主任 电话:88968324。

3.补拍费用由新华社现场收取,收费金额以新华社规定为准。

4.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补拍。

5.凡补拍出现的任何问题(如:照片邮寄丢失;照片尺寸不合格;照片不及时交回教务办影响毕业证办理等),都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图像采集(含补拍)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相关部门要求,其学历信息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其后果由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本人承担。

请各系主任做好应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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