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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11-01 06:07 浏览人数: 发表者:教务办  

各教学系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已经进入期中,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继续保持教学工作平稳运行,按学校要求,学院定于第十至十一周(11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学院检查组抽查为辅。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校区、院级督学员、教务办工作人员、辅导员组成学院检查组。
二、检查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为常规教学文件执行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管理规范化情况、教师与学生出勤情况、课程过程考核情况、课改课程组织等情况。
    1、系部主任、院督学员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以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教师上课进度、课程内容和课堂组织。通过听课由院督学员对教师授课做出评价,同时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对严重缺课学生按规定做出处理。系部主任负责对实验室设施及运行记录、设备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2、系部主任检查本系任课教师前半学期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情况。主要包括作业、实验报告的批阅及学生上课考勤表。
    3、系部主任检查进行课程改革的课程的完成情况,适当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反馈,并结合以前经验完成课程总结。
    4、教务办对本学院毕业年级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情况进行核查,再次通知学生,帮助学生合理安排毕业补考,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对各类情况进行处理。同时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5、教务办、学工办对严重缺课学生进行预警。
    6、教务办、系办重点检查教师执行教学任务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允许由他人代课及是否存在未经教务批准教师擅自进行调、停课现象。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按要求做好本单位中期教学检查的自查工作,确保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2、各系部需在11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上报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院检查情况报送学校教务处,并向全院通报。
    本学期将过半,学院教学工作运行平稳有序。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各系部应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继续给予高度重视,充分组织好自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不懈地做好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

 

附件: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人员安排


教务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